近期我司发现,市场中部分未授权渠道出售的产品存在被拆动的情况,鉴于该类产品来源不明,存在翻新机、残次机等可能性,无法确保为全新正品,可能存在较大的产品安全风险…了解详情>
服务政策
购买方太产品可享受的权益
方太幸福服务热线 952315: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 |
服务网点:1800余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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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设计:免费上门设计(洗碗机/下排集成灶/Y系列灶蒸烤/吊顶油烟机) |
燃气类产品:提供改气源服务 |
烟机类产品:免费预埋烟管服务,避免装修返工 |
三包法关于退换货的规定?
- 1.产品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了性能故障,消费者有权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修理、换货、退货没有顺序之分。销售者应当按消费者的要求免费进行退货、换货或修理。
- 2.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 3.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 4.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
- 5.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等义务的有效期限不得低于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有效期限自经营者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完结之日起计算,需要经营者另行安装的商品,有效期限自商品安装完成之日起计算。经营者向消费者履行更换义务后,承担更换、修理等义务的有效期限自更换完成之日起重新计算。经营者修理的时间不计入上述有效期限。